张芝七_

宇宙第一帅。懒蛋蛋本懒。

【六金】老照片 | 番外(一)

我叫朴志训。

北方朴家的长子。最常听到描述,在人前是长得很好看,在人后是纨绔子弟。

二十岁以前我拿着父亲的钱,仗着母亲的爱,享受着父亲的权带来的便利,肆意地挥霍,和朋友们做一些黑色的生意。有时候,我看着镜子里的脸,就会想,真是白瞎了这么好看的一张脸。我总希望去做出一些与众不同的事情,也不知道是为了证明这张脸存在的意义,还是去引起父亲的注意。虽然这些事情最后总会让父亲恨铁不成钢,我常常看见他欲言又止地望着我,有一次甚至脱口而出:“唉你要是能学学你……”我有预感会发生什么,但我并不相信,因此我选择了沉默。

其实我的胆子很小,我希望能这么一辈子安稳地活下去,有母亲和父亲为我撑腰,在朴家这个外壳的保护下这么庸庸碌碌地过下去。

直到母亲去世。

南方有一个朴家的小儿子。风言风语席卷了我的整个生活圈,走到哪都仿佛有人对我指指点点,隔着我看我母亲的笑话,看整个朴家的笑话。我无法理解,一直那样严肃的,仿佛永远也不会出错的父亲怎么会做出这种事情。

母亲在病房里的时候把我找了进去,用微弱的气息呼吸,我坐在一旁望着她,我那个端庄大方温柔的母亲,怎么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呢。

她把一辈子给了爱情,可是爱情让她变成了这个样子。

她对我说:“是我不争气,要对那个弟弟好,不要迁怒他。“

我很气愤,母亲这样好的一个人,父亲为什么要那样做呢。尤其在我知道弟弟只比我小了半年之后,怒火中烧的我决定背着所有人独自南下,我想去看一看,到底是多么好看的女人。

没有找到,只找到了一座灰色的墓碑。那就去看看那个弟弟,会有我好看吗。

找到了。我站在马路的对面,静静地看着研究院的门口,正是下班的时候,有来来往往的人群。其实不难打听,在他生活过的地方一问就能得到“朴佑镇啊现在去研究院的话能找到他”、“是个特别优秀的孩子“、”我们这的小神童“诸如此类的回答。

我拿着他的照片,眯着眼睛看对面门口走出来的人。对了,是这一个。

黑色的头发,乖巧地盖在额头上,有点碎的刘海,微微盖住一点眼睛。偶尔转头和同行的人说什么,笑起来会露出尖尖的虎牙,看起来要比身边的同行要年轻许多的样子。黑色的长外套,一条深蓝色的围巾,拎着黑色的包,低着头匆匆从对面越走越近。

更近了,擦肩而过的那一瞬间,我稍微侧了侧身子。能看见他好看的眼睛,本来看着地面,那一瞬间却突然抬高看向前方。本来就是微微上挑的眼角,像幼狼的眼睛,充满生命力,是活生生的、永远活在强者光环里的样子。

去死吧。心里的厌恶突然像藤蔓一样拴紧了整个心脏,视觉里能看到一辆车开了过来,双手突然不受控制。

照片里的人倒在了我面前。大片大片鲜红的血从他身后蔓延开来,和他黑色的装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。眼紧紧地闭着,突然显得特别安宁。

等父亲费劲千辛万苦把我弄回家里的时候,母亲已经不在了。她听说我推了人,一气之下就去了。

我把所有的错全部归结于还在病床上的弟弟。

我被父亲关在家里。等到能出门的时候,我决定去看看我的弟弟。于是我又一次瞒着所有人南下。

我找到他家里,是南方老镇里常有的老房子,门口是一条石头路,旁边就是河。

那时候是秋天,他推着轮椅坐在屋子门口,安静地看着小河,看石头路上偶尔的行人和小河上偶尔的小船。刘海比我上次见到的时候要长了许多,能盖住大半个眼睛了。我就这样静静地隔着一栋屋子的距离看着他。

他的屋子门口种了一颗梧桐,入秋了,金灿灿地。有风吹过来的时候就窸窸窣窣地掉下叶子来。

太过冷清,太过孤独。

最后我把他接回了北方。父亲不出所料大发雷霆了,看着他因为怒气而胀得通红的脸,我想——他永远只爱他自己。
我开始和正经的朋友来往,也会听父亲的话去结交一些人。我需要经济上的独立,去养活我自己和父亲口中“废人一个”的弟弟。

四周窥探的目光似乎更多了。可我无所谓,我想弟弟应该也无所谓。

事实上,弟弟要敏感地多。在北方朴家的院子里喂猫的朴佑镇,和南方河边静坐的朴佑镇,似乎没有什么区别。

我认得那只猫,是在奂哥养在义建哥家里的。我上高中的时候还被它挠过,非常认生的一只坏脾气猫,除了在奂哥,和谁都不会亲的样子。可是和朴佑镇似乎很合得来。

我看着卧在朴佑镇膝盖上睡觉的那只猫,它眯着眼睛的时候长得和在奂哥还挺像的。我突然想起了下午看到在奂哥的时候,他正勾着义建哥的肩膀从研究院往外走。笑得很大声,生机勃勃的样子,就像我第一次见到朴佑镇一样。

在奂哥永远都像小太阳,小时候玩游戏也永远冲在最前面,高分贝的叫声中气十足,能从胡同这头传到那头,好像从来没见过他阴郁的的样子。

于是我去和父亲争取,把朴佑镇弄进了研究院里。也幸亏我的弟弟除了好看的脸,也足够优秀。

忙完这一单之后,我抽空去研究院接他回家,和我所担心的不一样,他似乎和我第一次见到的样子越来越重合了。

但不知道是不是我太敏感了,空闲在家的那段时间,我总觉得他和在奂哥好像有些奇怪。超出了我认知的友情。

可是事实证明,我的怀疑永远都是真相。

春节后,在奂哥很多天没来找朴佑镇了。除夕那天我把佑镇托付给姜父姜母,父亲那边出了些问题,这个年,他在狱里过的,而我在四处为他奔波,没想到从前他常为我干的事情,如今角色竟调了个头。

我出门和南方来的老板吃饭的时候,遇见了金在奂。狭小的胡同,避无可避。可他居然低下头,把下巴埋进红围巾里,匆匆地和我擦肩而过。我回头喊了他一声,他停下来转过头对我笑了一下,脸在路灯下显得非常苍白。

“你怎么了?”我歪着脑袋问。

“没事。你出门吗?”在奂哥的声音有些哑,鼻音也有些重,倒像是大病一场过后的样子。

“对的。在奂哥,我和佑镇……”我张口想把我们下个月初就要南下的事情告诉他。

可是他似乎像听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一样,说了一句打断了我:“我还有些事先走了。”便急匆匆地走开了。

在逃避什么呢?我好像可以猜到。

当我把今天见到金在奂的事情告诉朴佑镇的时候,我看着他暗淡的表情,心想。

所以我突然决定试探一下:“在奂哥也不知道怎么了,我说到你的名字,他就跟见了鬼一样,你个小兔崽子干了什么得罪人家的事情?”

果不其然,脸色更差了。活像只被抛弃的小狼狗,又回到了河边梧桐树下的那个样子。

最终我们还是到了南方。我很少见到朴佑镇,他住进了疗养院,我只有周末的时候才能得空偶尔去看看他,我必须非常努力地工作才能负担起他的医药费用。我也再也没见过我的父亲,朴家基本所有的财产都充了公,我就算回到北方的话,应该也不会去探视他吧。

时间过得很快,我忙完手上的事情去疗养院的时候,朴佑镇已经能站在人工湖的对面冲我笑了。

我知道他要回去找金在奂了。

他告诉过我他们之间的那个约定。我不解地问他为什么是红色和白色的玫瑰,他正做完康复训练,满头大汗神秘兮兮地对我说:“你知道物理界的白月光吗?普朗克。他对爱因斯坦说如果愿意去柏林的话呢,就带着红玫瑰来,不愿意就带着白玫瑰。于是爱因斯坦就骑着自行车去啦,你想想啊,傍晚的车站,阿尔伯特举着枝红玫瑰,对面是普朗克……“

如果他现在腿完全好了,我应该会和他打一架吧。

这是什么糟心的物理天才的浪漫。希望在奂哥拿朵牡丹花来见你。

不知道在奂哥有没在后院种牡丹。

把朴佑镇送到车站的时候,我看着他大步离去的背影,心里不知为什么有种释然的轻松感,终究是我亏欠了他。

真好。

突然再次相信爱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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